高温暴露经济发展“短板”

2003年08月07日

河杉

浙江媒体8月6日的一则消息读来令人震惊:持续一个月的高温天气,浙江绍兴竟有约30人中暑死亡,经当地晚报记者调查走访证实,死亡人员中有一半以上是由於高温作业引起的。

这则消息令人震惊,更令人痛心。绍兴是一座有深厚人文底蕴的城市,是市场经济发育相对较快的地区,也是社会保障程度相对较高的地方。然而,就在这样一个地方,在一个月内,一座才几十万人口的中等城市,居然有15名以上的劳工死於高温作业。

国家对高温条件下作业劳工的劳动保护是有成文法条的。假如在这个特殊的时间段内,当地政府主动部署和要求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督促劳动行政执法部门重点监管那些需要高温作业的企业,即便有劳工中暑,也绝不至於出现这样的恶性事件。也许,当地政府还真做了这样的部署与要求,但只当例行公事,流於形式。否则,又如何解释如此集中的劳工中暑死亡事件?

绍兴是国内民营经济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如此恶性事件的发生,无疑暴露出民营经济发展中长期被忽略、被遮掩的一块“短板”———企业劳工权益保障的严重不到位;政府劳动监管的严重不到位;工会组织维护劳工权益的不作为。

这样的情况,当然不只是存在於绍兴一地。别的地方,甚至在全国范围内,都带有相当的普遍性。

本来,随著市场经济的不断发育与完善,与此相适应的整个社会人权保障制度也应不断确立与配套。可是,为什么在市场经济已具相当基础的绍兴还会出现如此令人心痛的恶性事件,这的确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对待高温,在过去的几十年间,国人经历了一个从回避到直面的艰难过程。早年,气象部门针对高温天气,报不报、报多少度,都得事先“请示汇报”。通常情况下,即便实际气温超过38摄氏度,人们从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中也是难以听到的,以至於上世纪末的一个夏季,国内有家地方气象台首次实报当地气温超过40摄氏度
,被国内舆论认定为落实公民知情权的一大进步。今年夏天,大半个中国持续出现高温天气,所有气象台都已如实发布高温报告。这当然是令人欣慰的事。但是,如实报告并不代表计划年代遗留下来的“战高温、夺高产,流大汗、做奉献”而不顾劳工体能极限的做法没有了市场。

此外,在清一色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年代,企业对劳工的劳动保护还是相对到位的。到了今天,就总体看,对劳工的劳动保护反倒出现了整体性倒退。据我观察与思考,这是我们片面强调经济发展所出现的必然结果。

对人的生命的敬重与关爱,对公民权利的充分保障(哪怕仅仅是基本保障),是我们尤其是政府发展经济、致力於社会进步的最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GDP固然重要,企业的利润、政府的税收当然也重要,但再重要也没有劳动者的生命更重要。据我所知,许多国家都对高温作业的劳动条件、劳动时间设有刚性的法条,倘若老板只
图利润不顾劳工性命,那就不是一般的违法,而是严重的犯罪!与此同时,另有许多国家规定,当气温超过一定限度时,劳动强度较大的行业或工种是必须放假的。我们现在口口声声与国际接轨,那么能不能也在这些环节与国际接上轨呢?

人死不能复生。作为补救,我们期待当地政府能督促企业做好死亡劳工的善后,也希望今后再遇到持续高温天气时,不再读到这样的新闻。









中国青年报

2003年8月7日


标签
返回页首

本网站使用cookie来收集有关您计算机的信息。

请参阅中国劳工通讯的「隐私政策」以准确了解我们向网站用户及电子报订阅者收集何种信息, 我们如何使用这些信息,以及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虑,如何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