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工业化时代的“广东难题”

2003年08月07日
本刊记者 肖文峰


在我国,近年来接触职业危害的人数、职业病患者累积病例数,均居世界首位,因职业病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均超过百亿元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二零零二年五月就已开始正式实施,但人们至今对职业病仍缺乏足够的了解与重视,一些职业病伤害事件时有发生。在制造业发达的广东省,这个问题尤为严重。

*职业病发病数字的漏报率在60%左右*

去年六七月间,在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的台资企业安加鞋厂,20余名女工因使用有毒胶水导致正己烷中毒,多名工人因此落下终生瘫痪。

曾参与《职业病防治法》立法工作的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院长黄汉林向记者介绍说,作为工业化时代的一个“隐性杀手”,职业病已经在过去很长时间里夺去了不少工人的生命,断送了不少企业的前途。据资料统计,截至2002年底,我国尘肺病累积病例581377名,仍存活者442200例。根据去年对全国44个耐火材料厂的统计,每例尘肺病人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人民币3.41万元,按照现有已患尘肺病的40余万人计,直接经济损失就达120多亿元,新增尘肺病例的经济损失仍在以每年6亿多元的速度增加。

这还是一个相当保守的数字。黄汉林说,据抽样调查显示,目前职业病发病数字的漏报率在60%左右,实际的数字应该会很大,只是由於种种原因,根本无法获得。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提供了一组数据:从1997年以来,职业病发生率不断上升。“安加事件”这样的案例每年职防院都收到好几宗,每年还有至少60封投诉信,南海、顺德等地均发生过类似事件。

职业病的问题伴随著广东的经济转型正变得愈加严重。黄汉林指出,随著广东制造业的重点发生转移,职业病也呈现出新的态势。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广东职业病的70%为重金属中毒,1989年时有机溶剂中毒占职业疾病的比例只有2.5%。现在,有机溶剂中毒比例已经上升到2001年的80%,整体情况与发达国家相似,与国内其他省份呈现明显不同。同时,伴随著工业生产的高速发展,新职业病种类也在迅速增加,2001年一年内新发现了11种职业病,2002年又增加了2种,如正己烷、三氯乙烯、二甲基甲铣氨等溶剂中毒。中毒的行业也在扩展,电子、五金电镀、制鞋、印刷、宝石加工等行业都发现了职业病,连以前较少发生职业病的制衣业也因为化学染剂等的使用而开始出现职业病。

目前,职业病在我国的发展正呈现著四大趋势,即由境外向境内转移,由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由城市向农村转移,由大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据广东省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部副部长吴地球介绍,由於国家对涉外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不够完善,没有严格规定涉外企业不得将本土不得投产或生产的有毒有害项目向我国转移,使个别外商投资者钻了空子。如新加坡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禁用三氯乙烯,但新加坡在我国投资的少数企业依然在使用三氯乙烯;发达国家已禁用的三氯乙烷溶剂,在深圳的外资企业却仍然随处可见。

*认识之差与防治之难*

与职业病不断变化的严峻态势相比,当前人们对职业病的认识却存在三大误区:一是过去没有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件的企业和单位,往往认为在自己这里就一定不会发生职业病;二是认为只有工业企业才有职业病,事业和行政单位则不会有职业病;三是认为防治职业病的责任全在企业,与国家事业单位、行政机关没有关系。

在现行体制下,对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完全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但事实证明这远远不够。据了解,目前广东省仅有9所职业病防治院(所)(其中省级1所,市级8所)和50个分布在各级疾控中心(卫生防疫站)内的劳动卫生科,这支共990多人的专业队伍承担著全省50多万家企业、2000多万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任务。仪器设备方面捉襟见肘,每当发生不明原因职业中毒时,样品几乎都要由省里有关机构来检测,部分还要上送北京。检测手段的相对落后,往往影响部分中毒事故原因的查明,延误诊断和治疗的时机。


半月谈 200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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