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韩资厂非法搜身案告结, 每位女工获赔四千

2001年09月10日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深圳韩资厂非法搜身案”昨日得到了结,双方达成庭外和解,被告深圳宝洋产业制品厂向每位女工赔偿人民币4000元,并再次表示歉意;56名女工向法院撤诉。

“韩资厂非法搜身案”於8月24日、25日在龙岗区人民法院开庭后,原告律师曾当庭提出调解,但被告律师要和厂方商量调解方案而拒绝当庭调解。据女工的代理律师周立太对此间媒体称,他之所以开庭前一直按女工意愿拒绝调解,而在开庭时又提出调解,是为了不想让这“在国际上也有影响”的案件闹大,双方平和处理就行了。但提出调解后,“我的意思是厂方最少得赔每位女工8000元,而厂方一口咬定只能赔4000元”。

据悉,宝洋厂有关人士表示,将从这件非法搜身案中吸取教训,认真遵守中国法律。厂方称欢迎56名女工继续留厂工作。

据悉,龙岗区劳动局及坑梓镇劳动站的工作人员前两天曾去该厂做女工们的工作,并给她们讲《劳动法》,女工们如果不愿再继续在工厂上班,就按《劳动法》规定与工厂解除劳动关系。

最后,女工们认为离开工厂后无生活来源,便接受厂方赔偿每人4000元的条件,并在拿到现金后离开工厂。


中新网2001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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