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应该强调的是维护工人利益

2002年09月02日
7月30日下午,深圳龙岗韩资企业宝洋假发厂56名女工被6男6女共12名管理人员强行搜身,理由是厂里丢了原料,56名女工被强迫双手抱头站了一个多小时。搜身时有工人只因累了把手放下来一下,便被管理人员推倒在地;有的女工拒绝被管理人员解裤子而被扯断了裤带;大部份女工被从上到下摸了个遍,连胸衣和内裤都不放过;更有3名女工被强行在男管理人员面前脱掉了裤子。而第二天一早,厂里又强迫这56名受辱的女工在一份厂方预先准备好的辞工合同上签名,还要她们自己写上“不愿做”三个字,以示自动辞工。

8月2日,女工们集体到镇政府和区政府投诉,回厂时大门上居然贴出一份通告,上面写著:已签名辞工者已被清出厂外,从此不得再进厂门。

俗话说,兔子急了都咬人,何况是人呢?最后,56名女工选择了依法维护自身权利,集体向龙岗区法院坑梓法庭提出了诉讼。就此事件,“中国妇女报”采访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女工部。报道说,女工部对这种侵害女工权益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女工部部长唐克碧说,外资企业到中国投资建厂,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和尊重劳动者的人格,而女工部副部长王军还激动地说,发生这类事件应该追究当地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

我深信,全总女工部干部们坐在办公室里的愤怒是发自内心的,只是听起来总觉得不大对劲。企业工人受辱责怪地方政府领导,到不如反省一下工会作为工人利益的代表干什么去了!而把外资企业老板侵犯中国工人权利说成是外国人侮辱中国人,更是浅薄之谈!

当然,我们也不该过份责怪这位女工部长。首先,工会法和工会章程都明确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必须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而不是对工会会员和工人负责。而目前,党要求全总为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为维护党的政权基础服务。党有这样的要求,全总便把工会的工作方针修订为,既要维护企业利益,又要维护工人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全总的干部们对工人权利作出浅薄理解也就不足为怪了。

在中国妇女报对56名女工被强迫脱衣服搜身事件的报导中,引述了声称是前往看望受辱女工的深圳市总工会主席张宝琴说过的下面这样一段话,她说:“我们工会既维护外商在深圳的经商权益,同时也会维护工人的合法权利。‘搜身’事件如处理不好,就会使咱们特区蒙羞。”

令特区蒙羞的肯定不是深圳的工人,深圳工人也没有威胁到外商在深圳的经商权益,反而是在深圳,几乎所有外商企业都违反劳动法侵害工人权利,这一事实深圳市总工会是清楚的。但是,面对深圳工人权利受到如此普遍的侵犯,作为市总工会主席居然说出“工会既要维护外商在深圳的经商权益,同时也要维护工人的合法权利”这种不知所谓的话来,在担心特区蒙羞的时候,这位工会主席怎么就不想想怎么避免让工会蒙羞呢?

我们期望中华全国总工会不要再说什么既维护企业利益又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这种没意思的话,工会应该强调的是维护工人利益。


200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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