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启动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

2011年03月29日
南京市工资集体协商春季集中要约行动,近日在鼓楼区正式启动。此次行动将一直持续至5月31日,全市所有已经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全部纳入春季要约行动的实施范围。

单位不同协商内容有差别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此次行动根据企业的性质、规模、经营状况等不同,集体协商的内容、形式也会有所侧重。规模以上非公企业根据企业经济效益,重点就工资正常增长水平,以及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等进行协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长效机制。
      
小型非公企业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重点围绕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标准进行协商,建立完善劳动定额标准协商机制。
      
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要把车间、班组长等二级发放的奖金、加班费等部分纳入协商范围。
      
事业单位就单位发放职工的奖金、福利、特殊岗位津贴、效能考核工资等二次分配部分进行协商。

工会出面约老板“谈谈”

      
想涨工资当然不需要职工单独找老板谈。春季集中要约行动启动后,从4月份开始,企业工会方将主动向企业方发出集体协商要约,要约书写明协商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单位行政方在收到要约书起二十日内,需要给予书面答复。
      
工会出面约老板“谈谈”,但如果行政方不“赴约”怎么办?据悉,对20天内不响应要约,或协商后拒绝签订集体协议的企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的将进行处罚。 

文章来源:龙虎网

实施收入倍增计划”工资共决“让职工吃粒定心丸

苏宁电器创建于南京,成长于江苏,是全国提供就业岗位最多、纳税数额最大的民营企业之一。作为此次签订应约承诺的企业代表,苏宁电器负责人坦言:员工福利与企业发展应同步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开展,有利于维护职工权益,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进一步推进企业和谐发展。

对工资待遇低于最低标准、违反集体协商制度以及未应约的企业,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江萍表示,将提醒其严格按照法律以及协商合同办理,对仍拒绝实施的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以及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严厉查处。

据记者了解:到2011年底,南京市工资集体协商建制企业数要达到各类已建工会企业数的85%以上,2012年达到90%以上,到2013年达到并稳定在93%以上。工资集体合同规范率始终保持82%以上,履约率95%以上。同时按照坚持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人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95%、企业一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不低于企业全体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原则,务实有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确保维护职权益,尊重企业实际。

文章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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