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福建分公司要求3000员工续约时工龄清零

2009年04月09日
1
1

        员工续签劳动合同需清零"工龄";幷协议10年届满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过两天,林辉的假期就结束了,但是现在他不知道自己还要不要回到这个他已经工作了8年的公司。

        林辉01年进入中石油福建分公司,是后勤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工作地点在厦门。

        二月份的一天,他突然接到省公司的通知。根据通知,除非他主动声明放弃工龄,否则公司将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要麽放弃工龄,要麽面临解聘?两难选择让他不知如何是好。

        而同时面临这个窘境的,还有与他一样在中石油福建公司的3000多名员工。

        一位老员工称之爲中石油福建分公司的"工龄门"事件。

        对此,中国石油[11.86 -0.67%]福建分公司原法律顾问表示反对该通知,幷申请劳动仲裁,13号将在厦门开庭审理。

        一纸通知清零10年工龄

       
林辉所接到的这份通知是闽销石油人(2009)5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公司文件《关于市场化用工全面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

        通知规定,"对市场化用工合同的签订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因是"自2009年1月1日起,中国石油华南销售分公司管理的福建销售分公司上划股份公司直接管理。由于用工单位主体发生变化,"所以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新劳动合同时,还需签订"补充协议"。

        林辉告诉记者,"补充协议"就是他们传开的的"两书","申请书"和"承诺书"。"申请书"的内容是自愿向公司申请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承诺书"是申明放弃08年12月31日之前在福建中石油工作的工龄等利益,幷承诺在中石油福建公司工作满十年后,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

        这个通知出来后,让林辉和公司的同事都傻眼了,"这个不是明摆著要把我们这麽多年在中石油的努力工作都否定掉,之前工作那麽多年的工龄等利益都不算了。"

        "说实话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这样的规定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林辉如是说。

        与公司最近改革和人事调整有关?

        据了解,中国石油福建分公司在福建已有十年的发展历程。公司在福建地区从零发展至今占30%的市场份额。约有员工3千多人,其中包括社会化用工3300多名,系统内员工仅占大约5%的比例

        据内部人士介绍,中石油福建分公司将员工分爲两类,一类是2000年改制前的老员工,称爲正式职工,福建公司共有30余人;另一类是中石油在福建招聘的员工,称爲社会化用工,福建公司共有3300多人。

        去年底公司人事作重大调整,新领导上岗,随后进行大刀阔斧改革。

        首先是人事问题,公司先是下发闽销石油人(2009)5号文件,要求福建属下的3300号员工"全面清理,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具体的做法是在"先解除后签订"、"先清理后签订"的两个原则的前提下要求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即员工要先解除之前包括与老福建公司或中石油华南公司及各个层面的中油的下属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然后与福建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一份"补充协议"。

        所谓的补充协议即是在该公司员工口里的"两书"。一份是员工自愿放弃之前工龄的《声明书》,另一份是员工自愿申请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申请书》。

        据原任中国石油华南销售公司福建区域法律事务主管叶继英介绍,针对一些员工表示不同意放弃工龄,公司做出了更严厉的规定,不签的将予以清除。"工龄清零是与公司最近改革和人事调整有著直接关系,但这个只是导火綫。"而据该公司一位熟知过程的人士指出。

        该人士表示,2008年《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该公司就一直在研究如何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问题。因此,时隔一年,该公司就一直拖延,迟迟未与公司3000多名社会化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直到最近,开始清退员工或把其工龄清零。"该人士表示。

        签与不签,员工陷入被动境地

        中国石油[11.86 -0.67%]福建分公司的做法,让很多员工无法接受。

        林辉没有在新的劳动合同上签名,也没有写"两书"。通知下发后不久,林辉就向公司请了假,期望假期过后事情会有转机。

        但是这个假期是林辉这辈子过的最难受的一个假期。是主动放弃之前的工龄及相关利益留在公司,还是什麽赔偿都拿不到主动辞职,"两者都不是我想要的结果,这让我完全陷入了一种十分被动的境地"。

        像林辉这种情况,还有已经在福建中石油工作10年的李清(化名)。

        李清在厦门福建中石油的一家加油站工作,99年进入公司,是公司最老的一批员工,今年李清就可以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了,但是现在李清和公司签的是一年期合同。"我没写两书,但爲能保住饭碗就签了一年合同,从今年起我们的工资中就没有工龄工资这一项了,之前的工龄怎麽算现在公司也没给出答复。"

        原任中国石油华南销售公司福建区域法律事务主管叶继英在告诉记者,属于社会化用工的3300多名中,已重签的有3200多名,基本以各县市加油站工作员工爲主。"目前我了解到的还没有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大概有三四十个,主要是两类。一类是已经在中石油工作了10年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一类是08年合同期届满,公司不再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的。"

        原公司法律顾问表示反对 申请劳动仲裁

        作爲首批反对该通知的员工,叶继英向记者透露通知出台的情况。"公司出台文件都必需经过法律部门审核,当时看这份《关于全面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初稿时,就发现完全没有提及如何处理员工工龄等问题,这是违反《劳动劳动法》的。"

        随后,叶继英进行修改。他说,里面增加了"公司对于原来在中国石油名下的各公司所有员工工龄都给予承认,对于他们在这段期间産生的工龄及其合法权益给予确认"等方面内容。"

        但公司最终幷没采纳他的意见,最终的文件中也没体现出来。

        对于公司的这种做法,叶继英选择公开反对。

        他说,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在企业工作满10年或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企业必须与员工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而该公司通知中要求"本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爲三年";其次,要求员工重签时签订放弃以前工龄、以及10年届满后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这种做法显然违法。"我是公司的法律顾问,需对公司出台每份文件的合法性负责,以后这事情要是被查出来,我得负法律责任。"叶继英表示自己无法接受。

        叶继英告诉记者,在他开始公开反对后公司就不给他安排工作岗位,甚至停发了他的工资。"公司的行爲迫使我下岗,在爲公司作了六年法律顾问爲公司维权后,我不得不申请劳动仲裁爲自己维权。"

        本月13号,叶继英申请的劳动仲裁就要在厦门开庭审理了。"现在这些没有重新签劳动合同的同事也都在关注我的仲裁结果,希望能仲裁结果能使这个事情有所转机。"他表示。

        中国石油福建分公司:尚未回应记者采访

        就此问题,昨日记者试图采访中国石油福建分公司。记者分别致电了该公司的相关部门和负责人。

        办公室的陈副主任表示,自己出差1个多月了,对公司的事情都不是很清楚。记者致电该公司人事处,人事处表示,目前重签的进展很顺利,具体可直接找公司领导。该公司的刘总经理听完记者身份后表示,正在开会,要记者直接找办公室。

        随后,记者打电话到办公室,一位侯姓主任表示,他们有一位副总负责对媒体宣传,是该公司的新闻发言人。记者拨打到该副总办公室电话,一直未人接听,手机也处于关机状态。记者只能短信留言,至记者截稿时,未收到回复。

        本报记者:陈佳佳 陈洪亮 实习生 夏菁 陈三红
1
1


来源    :    2009年04月09日    东南快报
1
1


标签
返回页首

本网站使用cookie来收集有关您计算机的信息。

请参阅中国劳工通讯的「隐私政策」以准确了解我们向网站用户及电子报订阅者收集何种信息, 我们如何使用这些信息,以及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虑,如何联系我们。